据北京市最新发布的《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北京市内公交车身将禁止在车头、车尾、车门等设置广告。 标准要求,公共汽车的车身广告设置要:应整洁、美观,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并与城市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车身广告不应遮挡、覆盖车辆发动机进风口、散热口。车身颜色与图案应与古都风貌神韵、现代城市特色,人文、环保的要求协调一致,车身颜色最多为三色。公共汽车除驾驶员门外,不允许在车身左侧开设车门。 车身广告做为城市内重要的一种户外广告形式,得到了众多商家的青睐,是产品宣传推广的重要形式。此次规定发布随为明确的禁止全部的车身广告,但是其所做的要求将会对车身广告的发布产生影响,更不排除为保持首都风貌最终禁止发布车身广告或统一规化的可能性。
福建广告网
赢造广告企业网上贸易
Powered by 福建广告网 © 2004-2008
您现在使用的是:福建广告网行业供应信息网站
福建广告网——广告行业第一门户网站
广告论坛 - 联系我们 - 购买指南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