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展开对车身广告的整顿工作。此次整顿规定公交车身只允许用3种颜色,整治涉及长沙市3300多台公交车辆,以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和凯程巴士三家公司的车辆为执行标准。
 公交车作为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长沙市每日超过200万人搭乘,是展示一个城市风貌的重要窗口,作好公交车的整治工作对于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还规定在08年07月31日前统一整改完毕。规定要求:“公共汽车车身前部、左右两侧车头至前轮中线部分、车窗玻璃、前后挡风玻璃及车窗玻璃上方位置严禁发布商业广告。车辆车身两侧前轮中线以后、两侧车窗玻璃最低位置水平线以下、车尾最后一块玻璃以前为车身广告发布位置。车辆后部发动机引擎盖为广告发布位置。车身广告不得影响车辆各种服务设施规范要求的标识”。
公交车内部位置可适当发布公益性广告或提示语,但不得影响车辆服务设施的安装。公交车辆的语音报站器、电子显示屏应有优先满足服务功能及公益性广告的需求。 这是继北京后第二个对城市车身广告作出明确行文规定的城市,相信随着城市文明建议的需求、人文环境需求的发展,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强对车身广告的整治工作,还广大市民一道靓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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